教育部:将科技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近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夯实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基础,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教育、科技、人才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意见》提出,加强素养导向的教研引领和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科技教育评价机制,推动教研与教学一体化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组建科技教育专门教研队伍,围绕课程资源建设、教学指南编制、教学方法创新、学段学科衔接等方面开展研究。强化骨干教师引领校本教研和校际协同教研,联合高等学校教师和教研机构教研员,依托科技教育云教研平台,组建区域教研共同体,运用数字化手段,常态化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推动教研与教学一体化发展。鼓励各地各校为教师深度参与科技教育教研工作提供平台和资金支持。

  综合运用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评价等多元化、发展性评价方式,不得简单以考试等方式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片面评价,防止功利化倾向和加重师生负担。开发“科技素养数字画像”,追踪学生创新能力成长轨迹,重点关注学生在合作学习、科学探究、工程设计、动手实践等活动中,观察、记录、分析与表达等学习行为以及表现出来的价值观念、学习态度、知识结构、认知过程、反思意识、创新思维和迭代能力等。逐步优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科技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覆盖教师、学校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科技教育评价机制。对教师,重点评价在激发创新思维、指导项目学习、整合跨学科知识等方面的教学实施效果与育人成效;对学校,主要考察课程教学资源整合、实践环境营造及学生科技素养培育的成效;对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侧重评估在区域科技教育规划、政策支持、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区域协同育人机制等方面的实施效果。

来源:教育部

教育评价
栏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